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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鲁东大学材料和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19 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2025年11月10日学校印发了《鲁东大学材料和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鲁大校发〔2025〕28 号),为做好该文件执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文件印发后发生的采购业务,应按文件规定做好比价、入库出库、领用登记及使用管理等工作,办理财务报销时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文件印发前发生的采购业务,限时在2025年11月23日前按原规定办理财务报销。

3.自2025年11月24日起,无论文件印发前、印发后发生的材料和低值品、易耗品采购业务,办理财务报销全面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财经处 资产处

2025年11月17日

办公用品:是反映学校购买的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如办公文具、办公耗材、小型办公设备、电脑外设产品、网络产品、数码影音产品、日用百货、财务用品等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学校购买的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材料支出,包括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专用服装、劳保用品、消耗性体育用品,消防器材,药品及医疗耗材,胶片、录音和录像带,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业材料和用品、文艺宣传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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