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实验实训中心:
根据教学过程质量建设的有关要求,学院组织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聚焦学生的学习成效,紧密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教师、教辅、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全面自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检查形式
任课教师、课程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自查。由学院领导、教学督导组、系主任组成教学指导检查组,对检查内容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
1、自查方面:
(1)专业教师是否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工作中,总结自己在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方面的工作成效,以及对上学期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的情况。
(2)教师应知晓、理解并认同其教学工作对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所承担的责任,检查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与该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的匹配情况,并自觉改进工作、履行职责。
(3)教学进度是否按照进度要求执行,备课、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核,以及指导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实验、实习、实训等情况。
(4)是否按照学业指导的内容、频率、方法、覆盖面等具体要求对学生进行了学业方面的指导。
(5)参与教学观摩、教研活动的情况。
2、学生问卷调查:
(1)各系主任向学生解读培养方案的情况。是否有专门的工作环节向学生全面解读培养方案,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及其相互关系;
(2)学业指导教师是否按照学业指导的内容、频率、方法、覆盖面等具体要求对学生进行了学习指导;
(3)任课教师是否向学生解释课程教学大纲,说明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关系;
(4)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5)教师以及政治辅导员是否对学生进行学业预警和帮扶;
(6)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的养成情况;
(7) 授课教师是否采用先进教学平台和教学方法,是否贯彻 OBE 教学理念。
3、管理方面:
(1)院领导、系主任具体抓教学工作的成效。
(2)教务办公室收齐《教学观摩评价及教研活动》工作记录本,统计教师参加教学观摩及各系教研活动情况;检查对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教学制度执行情况。
(3)教学设施、条件及保障情况,包括教室、实验室及设备管理、维护、更新等。
(4)计算机、网络、图书资料等公共资源情况,能否满足日常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科研所需。
四、检查时间与相关要求
第 9 周(4月 26日-4月30日),任课教师、课程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自查。围绕检查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查摆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整改落实。自查后,根据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期中教学总结:
第11周周一(5 月 10 日)前,针对检查内容逐项逐条进行详实答复描述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以系室为单位形成书面总结,报教务办。
学院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座谈,学院教学指导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期中检查总结。
交通学院
2021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