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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省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和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1 点击量:
根据鲁大教字〔2016〕95号关于开展2016年省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和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6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
(一)立项范围
校级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
1.重点项目:应紧密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针对学院人才培养发展规划,有效地解决学院教学实践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其研究成果要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可复制性等,具有实践意义和推广价值。选题范围如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群)特色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优化;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及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等。
2.一般项目:主要解决教学与教学管理、课堂教学改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通过项目研究能够促进教师在教学中多投入,能够推进学院某项具体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选题范围如下:课程(群)建设研究;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建设及课堂教学融合;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学习过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研究;学生学习方式研究;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教师课堂教学管理研究;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教师教学质量与学生学习满意度评价等。
(二)立项方式与数量
1.立项方式:本次校级教改项目立项采取学院限项评审推荐、学校组织认定的方式进行。
2.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期限为1-2年,学院负责项目评审、实施和过程管理及结项等工作,学校负责监督检查。
3.推荐数量:校级重点项目一个学院推荐1项,一般项目根据学院教师人数进行分配。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不含继续教育管理与教学研究项目)。同一学院不能出现重复立项项目。
(三)立项程序
1.学院评审推荐
学院要围绕目前教学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教改项目立项实现局部突破。学院应充分发挥教学优秀教师的作用,同等条件下,今年学院推荐参与校级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的教师申报的项目要优先考虑;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在研校级教改项目,2014年主持校级教改项目的教师本次不再申报。
(1)教师申报:教师自愿申报,填写《2016年鲁东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统一报送学院。
(2)学院评审:首先,学院成立评审专家组,专家组以学院教授委员会为主组建。其次,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组织答辩、评议等环节开展评审工作。最后,评审结束后,学院将评审结果报送教务处,一般项目推荐超过2项,填写汇总表时需要排序。
2.学校审核认定。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认定,认定依据包括:项目研究是否解决学院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研究成果是否可持续、可复制、可应用;研究成果是否能促进教师的教学投入;研究成果是否能促进学院的某项教学工作等。
(四)提交材料
1.《2016年鲁东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2.《2016年鲁东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二、2016年省级教改项目推荐
2016年省级教改项目推荐范围、立项类别、推荐条件、申报要求等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附件2)执行。
(一)推荐数量
2016年,我校向省教育厅限额推荐8个项目。每个学院限向学校推荐1个项目,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不能兼报。
(二)推荐条件
除了符合省通知要求的条件之外,推荐项目还必须是2014年我校教改项目立项项目或今年我校立项项目。
根据省通知要求,省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学校机关管理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的项目,分别不得超过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0%,校级领导不参与教改项目申报。本次推荐,管理人员申报的项目不超过4项,所以,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三)提交材料
1.《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省级项目需提供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附在申请书后面装订一起。
2.《201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三、2012年省级教改项目结项
2012年我校省级教改项目共立项15项(附件3),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
(一)验收及鉴定方式
所有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验收及鉴定, 项目鉴定验收专家组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1.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研究报告(撰写模板见附件3)及成果材料
2.《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
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书》(附件3)
4.材料1、2、3要单独装订,各一式3份,其中材料1中的“成果材料”要附在研究报告后面,简要提供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将2016年省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材料于2016年12月7日之前,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于2016年12月16日之前报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继续教育管理与教学研究项目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
教务处:
联系人:张广村;联系电话:6672614
电子邮箱:jwc2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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